由于我國政府及各部門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及各項措施的出臺,身為
除塵器環保機械行業的領軍企業,泊頭昊航環保機械有限公司為保障人民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政策引導,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技術示范、深化改革、健全法規、加強監管,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策措施:
(一)組織編制《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和論證的基礎上,組織編制《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總體思路、目標、原則、規模、投資和政策措施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理念,通過預處理實現水份和有機物的減量,通過分類、分撿、分選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種有用物質,減少垃圾最終處置量;有條件的地區,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逐步向資源化方向發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必須達到無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組織編制本轄區內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區的資源、環境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因地制宜,多種途徑,經濟實用選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南方沿海、沿江等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及土地資源緊缺地區可優先考慮采用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土地資源相對豐富、經濟欠發達地區可優先考慮采用垃圾填埋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設施建設切實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資金投入,加快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屬公益性事業,現階段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處理設施運營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特許經營制度,通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解決運行費用,逐步實現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國家利用中央資金對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給予支持,以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資金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包括收集、運輸和處理設施等;符合國情的先進處理技術示范工程建設;現有垃圾處理設施技術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的完善,提高無害化處理水平;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各城市政府要切實承擔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職責,逐年增加財政投入,以吸引銀行貸款和引導社會投資。
(三)組織技術開發、示范,解決關鍵技術問題針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存在的關鍵技術問題,組織技術開發、示范和推廣,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重點研究垃圾綜合處理技術路線、研究開發垃圾分撿和預處理工藝技術,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資源,減少最終處置量。組織實施關鍵技術與裝備國產化示范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藝中高性能防滲膜、壓實機、滲濾液處理及沼氣發電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品)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提高填埋場防滲能力和滲濾液處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藝對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燒工藝中爐排爐液壓控制技術和爐排生產技術的完善化示范,同時加大垃圾焚燒工藝污染物控制技術的開發,確保煙氣、廢水等達標排放;在有條件的地區加大循環流化床垃圾焚燒處理工藝的推廣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無害化處理技術示范,重點解決堆肥惡臭和垃圾肥料的質量問題,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廣垃圾肥料用于城市園林綠化和速生林生長。
(四)完善收費政策,建立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根據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全面開征垃圾處理費。在環衛體制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允許部分城市暫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統一征收的方式,或與水費、電費、房費、燃氣費等聯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逐步提高收費標準,使其達到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成本,并使垃圾處理企業有合理的利潤。垃圾處理收費優先用于現有處理設施的運行,確保現有處理設施高效、穩定運行,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監管,其征收、管理、使用情況應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環衛體制改革,促進垃圾產業化發展按照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環衛體制改革的指導,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確保社會公眾利益和城市環境效益。各地要認真執行經國務院同意我委印發的《關于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計投資[2002]1591號)和《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的有關政策要求,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在改制過程中,財稅部門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時期內對垃圾處理企業實行低稅賦、零規費的相關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要研究制定環衛工人提前退休、再就業等扶持政策,確保改革的穩步推進。完成環衛體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開放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投資、建設、運營和作業市場,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和外資企業參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制度,完善垃圾處理市場競爭機制和企業運營機制。
(六)完善法規、標準,加大監管力度盡快修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使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市場化運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收集、運輸、處理等標準和技術規范。各級投資主管部門和環衛部門要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力度,要制定建設項目監管、驗收管理辦法,全面實行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新建垃圾處理設施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和垃圾處理無害化要求,確保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對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要求的,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不得審批項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受理用地申請,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環保部門要制(修)訂符合國情的污染控制標準,加強對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運行的監督管理,確保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置,防止二次污染。
在這里昊航還要提倡大家,少制造生活垃圾比利用各項措施來整治環境更有用,我們要以每個人自身的小貢獻,來創造更好的環境,來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